田卉、周子歌、白雪蕾:反思“国潮”火爆之下的隐忧
“国潮”热风中,“生拼硬凑”和“用力过猛”的现象不在少数。为了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很多品牌把“国风”设计理解为对中国文化元素的简单复刻,一味堆积和拼贴传统文化元素,缺乏对传统文化意蕴和价值的深刻理解,忽视了对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阐发与重构,导致形成“中国传统文化等于传统图案”的刻板印象,缺乏与前卫时尚的“潮”式呼应,也淡化甚至歪曲了传统文化的本来寓意。
同质化“国潮”难领创新风骚?!肮涞接械恼刮皇?,一眼看过去,还以为是熟悉的另一个品牌;转一圈下来,才发现好几个主打‘国风’路线的都似曾相识?!痹谥泄雷辈├阑嵘?,一位业内人士情不自禁吐槽“国潮”的雷同现象。某“宫廷风”茶饮品牌凭借精准定位和国风包装,一经上市即获得市场广泛认可,但紧随其后的是一大批名字雷同、包装类似的跟风模仿,造成视觉和精神的审美疲劳,加速了“国潮”的泛化。
短视“国潮”难兴文化大潮?!昂芏喑耸贫鸬摹鹿薄汀献趾拧〉昧瞬淮淼某杉?,但更多的还是在炒作概念。那些‘京剧脸’‘书法体’‘传统纹样’等形象样式的生硬拼贴,无非是炒作噱头、吸引眼球、转化营销效果?!币晃还跗放乒芾碚呷缡撬?。为了追求营业额数字和实现快速获利,很多品牌把“国潮”当作营销手段,错把国家的文化自信当成品牌的文化自信,缺乏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思考;把“跨界”简单理解为与IP或品牌的直接联名,缺乏情感连接和创新意识,无法形成可长期积累的用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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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汉民:宋代书院的“师道”精神
宋代书院的师道精神体现在许多方面,而最为集中体现的是宋儒对书院宗旨的确立。有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从宋代以来,创办和主持书院的儒家士大夫,总是将“道”的承担作为创办书院的基本宗旨和教育目标?!端卧О浮吩窃匾欢沃匾亩曰?,文靖(杨时)曰:学而不闻道,犹不学也。(程)若庸亦曰:创书院而不讲明此道,与无书院等尔。程若庸非常明确地将书院的创办与师道的使命紧密联系在一起。从宋初开始,儒家士大夫开始倡导复兴以“师道”为思想旨趣的孔孟之道,后来还发展出以标榜“道学”“道统”为主流的新儒学思潮。他们倡导师道精神集中在民间书院,他们主导的书院是表达自己师道精神的最佳场所。
所以,一切立志复兴儒学、重建儒学的士大夫创办书院,总是会将创办书院的宗旨确立为“道”,弘扬宋代士大夫特别张扬的师道精神。从北宋的“宋初三先生”,到南宋乾淳“四君子”,他们都是通过创办书院而复兴师道,这正如理学家袁燮所说:“古者学校既设,复有泽宫。今长沙之岳麓、衡阳之石鼓、武夷之精舍、星渚之白鹿,群居丽泽,服膺古训,皆足以佐学校之不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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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什么是跑道模式
跑道模式是一个非常形象的新提法。在“跑道”上赛跑是有别于在旷野中奔跑的?!芭艿馈泵魅妨搜∈值呐Ψ较?,规定了达成目标的实现路径和成员需要遵守的普遍规则。对应到公共管理,我们可以把跑道模式理解为政府为了某个特定目标而采取的有组织行动方式。
有效实施跑道模式的关键:一是以变革型组织为重点,保持高水平组织理性。跑道模式隐含了组织理性的前提假设,即组织设定的目标合理,各项规则规范都能保证目标的充分实现。二是认识到理性的限度,为适应型组织留出空间。公共行政的早期理论特别重视建立普遍性规则,以便“将政府从经验性的混乱中拯救出来”。公共组织可以发挥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如何恰当激励,而不仅仅是加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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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国锋、李春林: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环境治理的伦理转向
命运与共下的全球环境治理需要伦理转向。随着全球生态?;娜涨餮现?,各国形成一个生死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如同坐在同一艘因发生故障而危在旦夕的太空船上,此时必须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才能避免自身的毁灭。为此,改善全球环境治理需要进行伦理转向。
首先,进行动力系统的全面升级,即从二轮驱动到三轮驱动。由于对污染环境没有负罪感,人类一直以来仅依靠科技和制度来驱动全球环境治理,其有效性和公平性不足。
其次,对价值取向适度校准,即从国际环境正义到全球生态正义。为了建成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普遍安全和清洁美丽的世界,全球环境治理需要超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际环境正义,追求全球生态正义。
最后,对治理支点进行根本转换,即从国家环境主权到全球生态责任。对于全球环境治理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揭示出人类“共在与共荣”,各国应共商共建共享。其中最重要的是应共担,即共同承?;肪潮;ぴ鹑?。在主权国家对环境?;ぷ魑虿蛔魑蓟岣渌掖囱现赜跋斓牡苯袷贝?,需要给主权国家设定相应的环境?;ぴ鹑?,使其不再推卸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使“共同责任”与“有区别责任”之间实现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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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从路: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更安心
近年来,快递员、网约货车司机、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如何切实保障这部分群体的正当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突出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以制度创新推动源头治理,从顶层设计作出硬性规定,意味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阶段。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导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这背后,既有制度规范跟不上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现实,也有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地位不完全对等带来的问题。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多次通过约谈负责人、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等方式压实平台责任,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此次出台的《意见》则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补齐制度短板上出实招,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じ尤?、更加系统,也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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